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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仁和会计学校:运用调查方法检查其他应收款(向对方单位调查)


来源:昆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0 10:43:04

在核对法的基础上,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没有入账,转作“小金库”或被有关人员贪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应收回款项长年挂账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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