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工程价款555万元,该工程系跨县工程,与前面支付分包工程价款333万元属于同一工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555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5万元
计算该项目本次收到的价款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555-333)/(1+11%)*2%=4万元
预缴税款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万元
贷:银行存款 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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