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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来源:昆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9/26 10:27:47

答:根据相关规定: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基于此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务派遣工的人工费用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结转工资: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等(这个看劳务人员是做什么的,具体归口对应的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付社保费:

借:其他应付款-派遣单位

贷:银行存款

劳务派遣工工资该怎么发?

答:建议就员工工资这部分,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以免不法派遣单位卷款而逃.

根据相关规定:

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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