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交通费补贴、交通费报销的会计处理


来源: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2/6 15:21:40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实务处理:由此可见,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按月按标准支付给职工的交通补贴应当计入职工工资处理,即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凭票报销的交通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核算。

上一篇:财务控制存在的必要性

下一篇:完美装订会计凭证的小窍门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