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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出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来源: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25 10:24:1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的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因此,出租地下车位,出租方应当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租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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