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编认为,企业收取包装物租金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中规定,第一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其会计分录如下:
1,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借:其他应收款--包装物租金
贷:其他业务收入
2,收到包装物租金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包装物租金
因为,虽然包装物租出去了,但此包装物仍是企业资产,不应贷记“周转材料——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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