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汇总记账凭证的编制方法
汇总记账凭证分为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账凭证。
(一)汇总收款凭证
1.概念:汇总收款凭证系根据库存现金收款凭证、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定期汇总编制的汇总记账凭证。
2.编制方法:借方分别设置,分别按与设置科目相对应的贷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填一次。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收账款 100
借:银行存款 200
贷:应收账款 200
借:银行存款 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借:银行存款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汇总:
借:银行存款 100+200+300+400
贷:应收账款 100+200
主营业务收入 300+400
3.登账方法。
登记总分类账时,应根据汇总收款凭证上的合计数,记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户的借方,根据汇总收款凭证上各贷方科目的合计数分别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的贷方。
(二)汇总付款凭证
贷方分别设置,借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
(三)汇总转账凭证
贷方分别设置,借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
由于汇总转账凭证上的科目对应关系是一个贷方科目与一个或几个借方科目相对应的,因此,为了便于编制汇总转账凭证,要求所有的转账凭证也应按一个贷方科目与一个或几个借方科目的对应关系来填制,不应填制一个借方科目与几个贷方科目相对应的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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