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所以我认为假如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完成后真的不会有净残值,可以不计净残值;但是一般的固定资产还是要考虑净残值的.再有就是采用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时,在最后两年前计提折旧时是不考虑净残值的,最后两年要考虑净残值,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另外就是如果您确定的净残值率为5%以下,最好要跟主管税务部门协调好,省的到时候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还要进行税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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