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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教育经费超标怎么账务处理?


来源:天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22 9:53:40

答: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职工教育经费作为职工薪酬的一个组成部分,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新准则规定与职工有关的都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申报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结转职工教育经费: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这样就可以了.

而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没有扣除年度的限制规定.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交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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