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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代垫的运费会计分录


来源:桃源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4/7 15:00:26

答:1、首先,代垫运费的处理,如下:

借: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2、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XX单位

3、销售商品并代垫运费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某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代垫的运费,应计入应收账款)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分录

答: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手续后,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因此,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妥托收手续后,已经满足了收入的确定条件应当确认为收入,由于还没有收到货款,所以通过"应收账款"核算.待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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