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首先,代垫运费的处理,如下:
借: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2、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它应收款--垫支运费--XX单位
3、销售商品并代垫运费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某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代垫的运费,应计入应收账款)
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分录
答: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理托收手续后,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因此,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办妥托收手续后,已经满足了收入的确定条件应当确认为收入,由于还没有收到货款,所以通过"应收账款"核算.待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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