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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款车辆低价卖给职工交个税吗?


来源:桃源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2 10:31:31

答:需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规定精神,对于职工低价购买企业应收账款折价的资产,其差额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这项损失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企业所发生的损失(二折)可以视为职工工资性质的一部分,在税前扣除;

二是如果作为职工福利费有些牵强,但是只要不超出职工福利费的比例也可以不调整,但会有一些风险;

三是将之视为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准税前扣除。

抵款车辆低价卖给职工如何处理?

(1)抵款购进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2)折价给职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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