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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的折旧能否进研发支出


来源:西宁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1/2 10:39:26

一、不能,对于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提取折旧。

二、主要的原因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土地属国家所有。因此,对企业而言,企业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不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一般不得计入固定资产。

2、而企业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应当以土地使用权按照无形资产入账。

3、我国曾经对部分公有制企业作出过规定,根据土地的评估价值将其作为企业固定资产入账。

根据这一规定,这些企业曾经在固定资产账面上确认了一批土地的价值。但对这部分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仍然是不能计提折旧的,原因在于土地不同于其他固定资产,其不存在损耗问题,因此无需计提折旧。即使在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内,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也是不计提折旧的。

三、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得对以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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