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对外支付服务费用,应代扣代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具体业务,要根据业务发生的实质确认是否属于来源于境内所得、是否属于在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境内,境外发生的服务分别是指什么
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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