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季报利润总额累计金额的计算方法
缴纳的所得税是根据累计金额计算的,同时减掉1-3月已交的数。
本期金额是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都是填写4、5、6相加的数值,累计金额是按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都是填写1-6月相加的数值。
季度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年终按自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根据税法规定,乡镇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应缴纳所得税额中扣除10%作为补助社会性支出。计提"补助社会性支出"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交款——补助社会性支出
非乡镇企业不需要作该项会计处理。
4、缴纳年终汇算应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其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所得税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在下年度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