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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人必知的财会知识汇总


来源:衡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1/15 16:30:26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2、各行业划型标准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

《企业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执行本制度。

适用范围有何关联?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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