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之后,增值税一般征税人从营改增试点地域一般征税人处获得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率为11%的发票,而在营改增之前或从其他省市获得的货运票的抵扣率为7%,应该如何填写到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中
答:普通本期认证进项票及已经认证过的11%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到表二第2行:“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本期认证进项票”。在营改增之前或从其他省市获得的货运票(包含《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不包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率为7%运输发票填到表二第8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2、营改增之后的新表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中没有了普通发票项目,普通发票应该填在哪里?
答: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即表一填表说明:
l 第1至2列“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l 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填写除上述三种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l 第5至6列“未开具发票”:填写本期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情况。
普通发票应该填列在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