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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来源:衡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26 11:10:53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一)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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