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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补缴印花税?


来源:衡水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8 10:43:23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因此,土地改变性质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合同,应按规定补缴印花税.

补交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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