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新的会计制度要求,现阶段,事业单位资产租金收入只是在取得收入时,扣除应缴的营业税、教育附加等项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应缴财政专户款或是应缴国库款账户.
这样的会计核算方法只是对现金的流入进行核算,而个别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后没有及时足额收到租金,就无法准确计算出应缴租金额度.
为此,事业单位在进行资产租金的核算时,应增加应收账款账户,这样会更加真实反映资产的收益情况及事业单位的债权债务情况.
如某事业单位把闲置的宾馆对外出租,租期5年,年租金10万元,约定每年初支付租金,假设收到租金10万元并存入银行.按照现行会计制度要求,假设不考虑应缴营业税、教育附加、城建税等相关税费,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下同):
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按照"收支两条线"制度要求,事业单位租金收入足额上缴财政,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上一篇: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有哪几种表?
下一篇:事业单位自由资金收入分录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