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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科目按什么辅助核算?


来源:郑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6/21 9:05:28

答: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进行销售而发出的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是指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的产品实际成本.指货品已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商品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收入的产品、商品和物资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先交付商品,货款以后分期收回,销售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对于尚未实现收入但已发出的商品,应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账户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商品成本.企业在发出商品时,按商品、产品的实际成本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借:库存商品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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