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项的发生都会留下痕迹,账外收入亦是如此。注册会计师若在审计过程中密切留意,并掌握一些审计技巧,就不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郑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以近期完成的一项对某小型纺织企业A公司的司法审计业务为例,郑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谈谈对小企业隐匿收入不入账的几点审计技巧,希望能对广大的同行起到一些帮助。
核对产成品的销售结转数量与账面销售数量是否相符
注册会计师一般不太注重对产成品的销售结转数量与账面销售数量的核对工作,绝大多数企业这两者也是相等的。但对于隐匿收入不入账的企业来讲,其账面反映的销售数量小于实际销售数,如果账面反映的产品产量是真实的,则期末库存商品的账面结存数量就会大于仓库实际库存数。
为了避免账实不符,有些企业就会人为调整产成品的销售结转数量,致使结转数量大于账面销售数量。注册会计师如能对这两者加以核对比较,发现差异,就能"揪"出未入账收入。
A公司在十一年多的时间里,共多结转产品销售数量13086公斤。如这部分产品确已对外出售,则属于隐匿销售收入不入账的行为。按照当时相同产品的平均售价测算,这部分产品的含税销售收入约在24万元左右。
将被审计单位的电耗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对比
郑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认为有些生产加工型企业有一部分对外加工业务,即由对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加工企业不提供任何材料或仅提供极少的辅料,按照对方的图纸、要求等为其进行加工的业务。
一些企业可能会将这类业务中不开具正式发票,且以现金收取的加工费部分隐匿不入账,形成账外收入。
由于这类业务基本不耗用企业的材料,且加工出的产品全部交给对方单位,不增加企业的库存,因此注册会计师无论是通过检查账面记录还是盘点实际库存数,都不易发现其异常,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但除了极少部分纯手工的加工业务外,绝大部分对外加工业务都要耗用电,不将加工费收入纳入账内核算的企业必然会将这部分电耗摊入其他正常生产的产品成本中,因此,郑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认为这类企业账面所反映的产品的单位电耗就会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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