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建账无非两步:
1.立下规章制度,并执行下去。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条:
现金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制度、采购制度和成本核算制度
2.前期投入的物资,有发票能够证明东西属于公司的,那就进资产和实收资本;没有发票,价值不明的,就当作借用股东的资产,以后是付租金使用费还是直接从股东手里买断那得另说。
中期建账其实和新建账套差不多,唯一的区别是,新建账套时股东一般是以资本或者价值明确的物品出资;而中期建账时,原股东投入的一部分资产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不能准确的计量价值,例如购买时没有取得发票,那么我们不妨大胆的假设: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还在股东手上,并没有转移到公司这个法人主体上面,也就是说物品的所有权在股东手上,公司只是拥有使用权而已。这么假设有个好处就是,个人拥有的物品并不需要准确计量其价值,而当个人转移该物品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时候,又会重新赋予其一个明确的价格。
例如,股东出资给公司购买一台电脑,没有发票,只有收据上面标明价格5000元,对于个人来说,收据上的价格就相当于该电脑的实际价格,但对于公司法人来说,商品交易的收据是不能直接用于衡量该物品的入账价值的,也就是说法人不能单以收据作为该物品的入账依据。公司要想入账,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一是交割所有权,即补开或者代开发票一次入账,二是分割出使用权,和股东签订租赁合同长期摊销购买该商品的成本。
财务核算的成果是财务报表,建账的时候,我们也可以以最终成果来对核算过程进行逆推。
财务建账,建的是三大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对于新建账套来说,只要资产负债表通过了,那么建账工作基本算是完成了。然而对于中期建账,因为公司已经运营一段时间了,我们首先更应该讨论的是利润表反映的数据是否是真实可信的,这也是我为什么提出建账之前先建规章制度的原因。
利润表的公式“利润=收入-成本费用”相信大家早已烂熟于心,如果没有一整套的财务规章制度来支撑,那么相信利润表核算出来的数据也不过是一团乱麻。
以收入为例,收入除了是利润表中的损益类科目以外,其数据也会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预收、应交税费等科目造成影响,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与确认收入相对应的财务规章制度的话,其结果势必会对资产负债表的数据准确性造成影响。
郑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的想法是,只有当利润表可以准确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时,我们再着手进行更为全面深入的建账工作,当然,主张先俢正利润表的数据准确性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出于对税务工作上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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