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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和收款的先后顺序


来源:郑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1/3/26 19:18:13

1、销售方:先开发票面临税收风险

站在销售方这边,如果先给购买方开票,而款又没有收回来,后果是什么呢?税务以票控税,开票了就得先把增值税交上去。这样一来,销售方货款还没有收到,反倒要先给税务交一笔税,这无异于销售方替购买方垫付了税款。还有一种极端情况,销售方把发票开过去了,后购买方赖账不还。这对销售方极为不利,不仅款收不回来,还要给税务倒贴一笔税款。从税负看,先收款后开票更合理一些。

2、购买方:付款后拿到到发票的风险很小

站在购买方角度,当销售方已把货物移交给购买方后,购买方先把款付给销售方,后销售方拒开发票的可能性不大。除非购买方付款后发现货物有问题,然后跟销售方争议,并提出退货。不是这类极端情况,一般不会出现销售方不开发票的问题。

3、法律:发票被视为付款凭证

站在法理上,发票是收款凭据,理应收到款后再开具。前一阶段,法院的一个判例很有代表性。双方因货款问题对簿公堂,销售方说购买方一直未付款,购买方说已经付款了,并且提供了销售方开具的发票作为证明。后法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呢?因为销售方没有证据表明自己未收到款,则以发票为准,发票被视为购买方已付款的凭证。

以后会计人员要注意了,开发票代表你认可对方已付款了。如果客户还没有付款,强烈要求先开票,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一般客户比较强势,销售方只得让步。这时需要会计在开票问题上做好预案,防范风险。

1、好的办法就是签定合同时约定清楚先开票后付款。

2、如果在合同中没有这样约定,在把发票提供给客户时,需要做几个伏笔:一、让客户给开具一张收条,证明收到了发票,但款项尚未支付;二、在发票的背面备注,款项尚未支付。

这样做了,就可以有效规避上述案例对销售方不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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