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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怎么写?


来源:洛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18 13:04:06

答:对于计提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写:

计提时,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城建税

-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缴纳时,

借: 应交税金-城建税

应交税金-教育附加

应交税金-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金。此部分税金可以税前扣除。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根据增值税额x相应的税率计算的,下面是税率:

城建税=增值税额x0.05(县级)

---增值税额x0.07(县级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税额x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x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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