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


来源:时间:2015/9/10 15:18:36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新税法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对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尽管在提取年度税前不允许扣除,但企业资产损失实际发生时,在实际发生年度允许扣除,体现了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据实扣除和确定性原则。

洛阳西工区会计培训学校:http://361.qxqyw.com


上一篇: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收到税务机关退还的增值税款

下一篇: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