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非货币资产交换可能会成为关联方粉饰报表的工具


来源:时间:2015/9/12 13:11:08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其前提是交换具有商业性质,新7号准则规定,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两个条件之一,便可认定为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所以有些关联方,交换的目的是为了粉饰报表,双方交换的资产可能是相似或相同的资产,只要是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就可能产生“盈利”的空间,所以阅读上市公司报表,应关注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商业实质。

洛阳西工区会计培训学校:http://361.qxqyw.com


上一篇: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下一篇:防止企业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操作的可能性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