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代付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企业多支付的人工成本,计入工资薪金更合理一些
企业承担收款方的税款本身就是企业的一项支出,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经常遇到的。如果合同约定清晰,应该允许企业进行税前扣除。
在计提应付工资总额时,按照应向个人支付的工资以及应代负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合计数即含税工资计提,并按照规定计入成本和费用科目,如此你单位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也就还原为工资薪金,还原为企业单位的成本费用。
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承担的,企业只是代扣代缴的义务人。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点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公告已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无论如何核算都不能在税前扣除。
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怎样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二、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此时职工到手的就是已经扣除个税的工资了)三、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工资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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