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继续同原供应商和分包方沟通,商议能否补充提供发票,如果原来谈的是不含税价,可能还需要补上税款.但实务中难度很大,合作单位如果拒绝开票,建筑企业依然无法解决问题.
第二种,建筑企业将别的项目发票挪到缺票项目,但这又带来两个问题,一是证据链不全的风险,另一个是别的项目成本又该怎么办?
第三种,建筑企业从外部购买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强行计入老项目成本,依然面临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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