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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与购物费一起开发票怎样处理?


来源:遵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0/12 8:43:32

住宿费与购物费一起开发票不违背税法的规定,但对于一般纳税人一般住宿费用和购物费是不会开在一起的,因为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购物费肯定不行。

处理方法建议:

建议如果已经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一张住宿费专用发票一张餐费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一张分两栏(住宿费一栏和餐费一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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