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0月起企业执行农产品核定征收(成本法)
一、将期初库存进项税转出:
1、借:原材料
产成品
半成品
贷:其他应付款——转出进项税
2、分期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增值税——简易法计征的增值税
二、成本计算
1、 借:生产成本——原辅材料
——人工
——动力燃料
——折旧费
——车间经费
贷:原材料(其中:农产品含税。包装、材料等按原方法计算)
车间经费(相关子目)
2、借:库存商品(产成品)
贷:生产成本
3、借:产品销售成本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
四、计提进项税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产品销售成本
进项税的计算:
进项税=产品销售成本(含税)x农产品核定率x销项税率/(1+销项税率)
农产品核定率=上年投入的农产品金额(含税)/上年生产成本(其中农产品含税)
五、按月预交增值税
借: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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