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的会计处理


来源:遵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5/9/8 16:35:24

1、货物出口,将不予免征、抵扣或退税的税额转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按规定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当期应予退回的税款,向税务部门申报退税时

借: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收到退税款时,根据银行回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应收出口退税

遵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官网http://363.qxqyw.com


上一篇:当前增值税核算模式的问题

下一篇: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的会计处理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