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般是可以的.
只要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时候分栏目填清楚就可以了.
在实际操作中,其实发生做账与认证不同期的情况,其实是很正常的,当然,一般为了省麻烦,最好不要不跨期.
如果跨期了,自己记账记清楚,说得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可以了.
但是纳税申报的时候,就不能按账上的进项税额填写了,而是实际认证的金额.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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