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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店后固定资产怎么处置?


来源:株洲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24 20:06:23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不同分支机构间移送设备,属于固定资产的实物位移,不属于用于销售,不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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