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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现金管理的八不准


来源:衡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5/8/25 10: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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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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