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1997〕6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股东红利分配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或者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