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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中数字书写要求


来源:岳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5/10/15 10:38:21

字体应当一个一个的写,不得连笔写。每个字要紧靠凭证或账表行格底线书写,字体约占行格高度的1/3,如果行格较低的可占l/2。阿拉伯数字前应写明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数字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边不再写单位。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外—律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写符号“—”

(2)阿拉伯数字标准写法

字体要各自成形,大小匀称,排列整齐。  有圆圈的数字如6、8、9、0等圆圈必须封口。  字体要自右上方斜向左下方书写,倾斜度为45度。  写6时比—般数字向右上方长出1/4,写7、9时比一般数字下方(过行格底线)长出1/4。  (3)大写数字书写要求

大写金额前未印货币名称,应加填货币称名,货币名称与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当写“整’’或“正”;大写金额有分的,“分”字之后不再写“整”或“正。  阿拉们数宁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要写“零”字;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只写一个零字。

(4)大写数字标准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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