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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置费用为什么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来源:岳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5/21 10:09:58

固定资产弃置费用处理

弃置费用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处理。

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由上述会计与税收的规定可得出如下结论:

1、会计准则中提到了国际公约而税法并不包括国际公约,其实这并不是个差异,根据国际惯例,一项国际公约的签约国往往规定国际公约优先于国内法适用,所以这一点其实并不形成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2、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的接轨,但规定了例外原则,即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3、税法处理与会计处理趋同一致,体现了与会计准则处理同步的原则。

因此可以认为在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处理上,会计与税收的处理是一致的。但是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公约送交税务机关备案,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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