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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费用报销规定有哪些?


来源:岳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5/9/27 10:47:07

岳阳会计培训学校学习员工费用报销规定有哪些?

1.任何一种类型之请购及支出,包含物品设备请购、差旅费、车费、交际费等,必须于事件发生前依照“预算及费用之审核权限”规定取得权责人的书面核准。

2. 报销人员必须取得完整真实、合法之原始凭证(发票之单位名称必须是正确无误(合富生化/合益信息/合康生物)),由报销人整齐地自行粘贴在A4纸大小之粘存单上,同类性质必须粘在一起。“请款单”和“费用及出差旅费报销申请表”按原始凭证之交易发生时间分类详细填写,并自行编号以便参照。付款一般采用支票、转账及汇入员工账户等方式,经授权人员核准并经财务部复核通过,方可付款。

3. 报销以“周”为单位,并附相关凭证,不得几周凭证粘于一起,否则财务部将予以退单处理。当月发生的费用应尽量在当月报销,最晚不得超过发生月份的次月,如逾期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否则财务部将不予报销。

4. 对于报销时出现填写或计算的错误,公司采取只减不加的方式,针对不写小计数和总计数,报销总额的20%将会被扣除;针对加总错误,差额部分的50%将会被扣除。

5. 签名的规定:

① 所有员工在任何凭单上签字,表示对该凭单所载事项以及金额完全同意,并已尽到诚实申报或认真审核之责。

② 所有签名应同时附注日期,如不附注日期,当产生争议时,未签注日期之员工将承担最不利之结果。

6. 财务复核结果视情况做下列处置:

① 退回报销单(注明退回原因)。

② 剔除部分不合格、不合理、说明不全之金额后付款(附剔除原因)。

③ 要求报销人员补充说明或补必要单证。

④ 交出纳付(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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