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库存现金的核算内容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 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现金收支管理相关规定:
1、现金收入管理:企业不准坐支现金。
2、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奖金、个人劳务报酬;
(2)劳保及福利费等支出;
(3)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价款;
(4)出差携带的差旅费;
(5)不足支票起点零星支出;
(6)人民银行确定的需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现金库存限额:一般企业库存3—5天日常开支所需额;特殊企业15天正常开支所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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