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编认为,对于业务员给介绍人信息费,可以入“管理费用”,并设置一个二级科目。
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信息咨询费(或咨询服务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业务员给介绍人信息费,其实属于管理部门的中介或代理费包含人事档案代理费,招聘中介费等。取得该项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一)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