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职工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等。或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或未由其任命,但为企业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都视为企业职工,都是应什职工薪酬归集的对象。
所以兼职人员,应按企业内部职工一样看待,归集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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