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发票丢失一般需要对方给你记账联或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同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
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
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能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通常情况下发票复印件不能作为合法的报销凭证(这是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
至于你单位给不给你报销,那要看你单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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