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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会计核算


来源:益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1/23 9:18:59

企业取得的房屋可直接使用的,在取得时按应纳的契税税额外负担,先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如果取得的房屋需修建后再使用,则应纳契税并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待修建完工后再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1.企业受赠房屋并能直接使用的,企业在接受捐赠时,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应交税金-应交契税实际缴纳契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契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承典取得房屋且不能直接使用的,在取得房屋产权时,会计分录为: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契税银行存款实际缴纳契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契税

贷:银行存款房屋修建完工后,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企业购买房屋且房屋能直接使用的,在买入楼房时,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金-应交契税银行存款实际缴纳契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契税

贷:银行存款交换房屋时,如果双方价格相当,可免征契税。

如果价格不相当,其超过部分按买契的税率纳税。国有企业相互间转移国有房产,免纳契税。公司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时,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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