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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会计培训学校:清点的收入与退回


来源:郴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5/8/6 9: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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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员在清楚收入的金额和来源后,进行清点核对,清点核对时应沉着冷静,不要图快。其业务如下:

(1)现金清点。现金收入应与经办人当面点清,在清点过程中出纳人员发现短缺、假钞等特殊问题,应由经办人负责。

(2)银行核实。银行结算收入应由出纳人员与银行相核对,如为电话询问或电话银行查询的,只能作为参考,在取得银行有关的收款凭证后,方可正式确认收入,进行账务处理。

(3)清点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开具发票或内部使用的收据。如收入金额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便于资金的安排调度,手续完毕后,在相关收款收据上加盖“收讫”章。

如清点核对并开出单据后,再发现现金短缺或假钞,应由出纳人员负责。

郴州会计培训学校3.收入退回

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收入退回的,如支票印鉴不清,收款单位账号错误等,应由出纳人员及时联系有关经办人或对方单位,重新办理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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