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商品是销售商品的一种方式,牵涉到委托方和受托方两个方面,处在委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委托代销商品,处在受托方立场上的商品称为受托代销商品。
上海交电公司根据商品委托代销合同,将红星牌收录机100 只委托人民商厦代销,其购进单价为500元,销售平价为540元,增值税率为17%,合同规定每个月未结算一次货款。
7月5日,发运商品时,作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50 000
贷:库存商品——收录机类 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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