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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产
①三个特征,缺一不可
A、直接或间接地带来经济利益。例如:以前“待处理财产损溢”:不可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符合资产要素的定义,不论有权部门是否批准,在期末结账前必须处理完毕。
B、企业所拥有、或企业所控制(拥有通常是指拥有所有权,控制的一般无所有权,比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
C、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
②资产的确认标准:A、符合资产定义,B、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即使符合资产的定义,满足三个特征,也不能确认为资产
③资产和或有资产的联系和区别:
共同点:都是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资源,一旦企业拥有或者控制该资源,就会带来经济利益。
区别:a、资产是企业已经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或有资产只是企业潜在的资源,企业尚未拥有或控制。b、资产是需要在会计报表内确认,或有资产不能在会计报表内确认。
2、负债
①两个特征:A、清偿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B、过去形成
②负债和或有负债的联系和区别
共同点:都是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义务,一旦履行该义务,就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区别:负债是现时义务,需要在会计报表内确认;或有负债是潜在义务或特定的现时义务,不能在会计报表内确认。所谓特定的现时义务,是指不完全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现时义务,不能确认的原因在于该项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项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予以计量
3、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股东投入(注册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经营盈余(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4、收入
①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只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入)
偶发的事件或交易中产生的:是利得,如“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则不能计入收入范畴。(投资收益具有双重***质)。
②三种来源:A、销售商品、提供劳务;B、让渡资金使用权;C、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不在列的如出售无形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
③投资收益问题:是否属于收入,不能简单一刀切,应分具体情况
A、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下的股利收入、权益法核算下的占被投资公司净利润份额、长期债权投资获得的利息收入(含折溢价摊销):是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因而归属于收入要素
B、长期股权投资的转让处置所得、长期债权投资的转让处置所得、营业外收入和补贴收入:不属于收入要素,是“利得”
5、费用:要与当期收入相配比。
偶发事件产生的属于损失,不属于费用,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或投资收益)。
6、利润:分清几个概念: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
◆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处置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不属于“收入”要素,属于“利得”
◆营业外支出、处置投资产生的投资损失不属于“费用”要素,属于“损失”
◆“利得”和“损失”一般应归于“利润”这个会计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