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购进时,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待以后使用时,再提取折旧。
2、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一般均应计提折旧,具体范围包括:
(1) 房屋和建筑物﹔
(2) 在用的机器设备﹔
(3) 在用的仪器仪表﹔
(4) 在用的运输工具﹔
(5) 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6) 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 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
(2) 以经营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 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
(4)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 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 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它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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