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永州会计培训学校:房产企业可计入开发成本的利息如何确定


来源:永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5/9/24 13:40:00

【问】对于房地产企业,利息费用属于项目完工期间的,需资本化记入开发成本,请问该利息费用是单纯利息支出还是扣除该贷款账户取得存款利息收入后的净额?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扣除利息内容也是一样吗?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七条 审核利息支出时应当重点关注:

(一)是否将利息支出从房地产开发成本中调整至开发费用。

(二)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其取得的一般性贷款的利息支出,是否按照项目合理分摊。

(三)利用闲置专项借款对外投资取得收益,其收益是否冲减利息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六条规定:(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因此,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利息的利息支出应为减去存款利息收入之后的余额。

永州会计培训学校:http://374.qxqyw.com/

上一篇:明细分类账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下一篇:用外汇注册资本应按哪个汇率申报缴纳印花税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