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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利用加权平均法怎么计算成本?


来源:怀化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3/11 11:13:33

答:加权平均法又称“综合加权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加权平均法可根据本期期初结存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本期存入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在期末以此计算本期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作为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的价格,一次性计算本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某产品其实库存为100吨,单位成本为300元,本月入库为300吨,成本总计96000元,本月销售180吨,如何利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成?

月末平均单价=(月初库存材料金额+本月购进各批材料金额)/(月初库存材料数量+本月购进各批材料数量)

月末平均单价 = (100*300+300*(96000/300))/(100+300)= 315

发出材料成本=发出材料数量×月末平均单价

= 180 * 315 = 5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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