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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和国税局的区别?


来源:娄底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9/7 9:13:08

一、管理体制不同

税务局系统实行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税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税务总局双重,省级以下地税系统由省级地税机关垂直,地方税务系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

二、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同

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从2002年-2008年期间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暂免征收),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在2009年起,以下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在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收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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